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征集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6 阅读量:237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工作安排,2026年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保护中心”)继续开展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工作,征集光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发明专利预审批量需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武汉保护中心备案或已经做好备案准备工作,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以保护创新成果为目的开展专利布局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上市后备企业,以及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申请批量预审的备案主体应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武汉保护中心提出批量预审审查请求。

三、征集条件

  (1)符合武汉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的基本条件;

  (2)申请批量预审的专利技术领域相同或接近,或属于创新链或产业链上技术相关联的系列专利申请;

  (3)申请批量预审的备案主体未被认定有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4)申请批量预审的备案主体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精准服务保障的工作要求;

  (5)同一批次内的发明专利预审案件申请数量不少于5件,且申请日跨度不超过一周;

  (6)申请批量预审的备案主体已通过专利挖掘、布局形成专利申请文件,或研发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形成专利申请计划;

  (7)申请批量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其同一批次内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属于同一研发团队;

  (8)对纳入武汉市重点产业领域的批量预审请求,予以优先考虑;

  (9)同一备案主体2026年批量预审批次原则上不超过3个。

四、办理程序

  (1)请有关单位填写《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请求书》(见附件1),提供专利申请相关的研发立项等证明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武汉保护中心,电子邮箱:whippcks@163.com,邮件主题为“批量预审+单位名称+案件数量”。

  高校、科研院所专利申请批量预审审查需求应提供专利申请相关的科研立项等证明资料,由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筛选确定后统一向武汉保护中心报送。

  (2)武汉保护中心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择优进行批量预审,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主体反馈审核结果,并根据需要开展技术交流、面对面预审等服务。

  (3)批量预审的发明专利申请全部预审完毕后,请求人应当将同一批次的预审合格发明专利申请在一周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并填写《批量预审专利申请信息表》(见附件2)。我中心在申请人正式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系统中统一对同批次预审合格案件标注加快标记,相应案件进入预审加快通道。

五、有关要求

  (1)申请批量预审的备案主体应积极配合预审员进行批量预审工作,武汉保护中心将根据需要组织召开预审审查技术说明会、集中会晤或实地考察生产研发过程。

  (2)申请批量预审的备案主体应严格遵守诚信原则,若存在非正常专利预审申请行为,将取消备案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备案申请。

  (3)申请批量预审的备案主体若逾期提交批量预审申请,将取消其批量预审申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批量预审。

  (4)申请批量预审的备案主体应当建立内部遴选机制,择优提交技术创新度高、保护需求迫切的专利批量预审请求。对质量不高或存在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批量预审案件,武汉保护中心将不再接收备案主体提交的批量预审请求。

  (5)备案主体应在批量预审案件获得专利授权后半年内,将相关专利实施效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武汉保护中心,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专利实施等情况(见附件3),积极配合武汉保护中心做好有关专利情况跟踪反馈。

  2025年批量预审服务的备案主体本年度内提交批量预审请求,应同时提交相关专利实施效果反馈表(见附件3)。

  (6)批量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27-63603738、027-65697663


附件1:发明专利申请批量预审请求书.docx

附件2:批量预审专利申请信息表.wps

附件3:批量预审专利实施效果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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